特殊選才
為改善現行多元入學制度較難鑑別部分具有特殊才能、經歷或成就之學生,並利大學錄取該類真正具有潛力與才能學生。以漸進改變、重視大學自主為精神,由大學提供少量名額,於 104 至 106 學年度間以單獨招生方式進行小規模試辦,以招收不同教育資歷之學生。自105 學年度起,並鼓勵國立大學招收弱勢學生及各大學招收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包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在地學生)納為招生對象。
(一) 招生對象:具特殊才能或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如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實驗教育學生、持有ACT或SAT 等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
(二) 招生方式:
- 各校單獨招生
- 由大學提出構想計畫經教育部審查通過後方可辦理
- 招生校系可以工作成就、高中在學表現、競賽表現、證照訓練或其他特殊學習歷程等自訂招生條件,經由學校推薦、審查、面試等方式彈性選才。
繁星推薦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管道係延續繁星計畫「高中均質、區域均衡」之理念由高中向大學校系推薦符合資格的學生,提供各地區學生適性揚才之均等機會,並引導學生就近入學高中。
申請入學
「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管道則兼具學生可依個人志趣選擇大學校系及大學校系依其特色適性選才之目的。
分發入學
「大學考試入學」招生管道打破傳統類組概念,提供校系彈性自主的招生空間,考生多元選擇及適性發展的機會。